一、招标条件
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已由连区开审备〔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2、工程规模:项目新增智能化箱梁生产线,新建多功能厂房11440平方米、锅炉房80平方米、固废仓库30平方米、变电所2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实现新增年产预制箱梁1000片。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与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施工工期同步),同时负责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并配合审计结束。
5、最高限价:38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监理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12月-2024年5月。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
递交要求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日17:00止。
6.2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将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盖章由项目负责人携带上述资料至代理公司处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5时2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东门20楼会议室(东门进)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爱体育app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366667262
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52112802